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系統
民眾查詢
說明:
欲查詢時,得輸入「當事人姓名」或 「申請人姓名」或 「車號」三者之一,以及 「肇事日期」或 「案號」或 「當事人手機號碼」三者之一。
如下列九種組合之一均可:
(1)「當事人姓名」以及 「肇事日期」
(2)「當事人姓名」以及「案號」
(3)「當事人姓名」以及「當事人手機號碼」
(4)「申請人姓名」以及 「肇事日期」
(5)「申請人姓名」以及「案號」
(6)「申請人姓名」以及「當事人手機號碼」
(7)「車號」以及 「肇事日期」
(8)「車號」以及「案號」
(9)「車號」以及「當事人手機號碼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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